


楚雄东兴中学
防溺水及交通安全须知






尊敬的家长:
您好!
随着气温的升高,溺水事故和交通安全事故进入高发期。为了确保您孩子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成长,我们希望您能与学校共同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和监管,现将防溺水和交通安全的相关事项告知您,希望您能重视对孩子的安全教育,切实履行好监护职责。
一、防溺水安全

1.请您务必增强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,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,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,特别是加强放学后、周末、节假日期间和孩子结伴外出游玩时的管理。

2.教育孩子做到“六不一会”:不私自下水游泳;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;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;不到无安全设施、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;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;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。学会基本的自护、自救方法。


3.教育孩子遇到他人溺水时,不要盲目下水施救,要智慧救援,立即寻求成人帮助。


二、交通安全


1.教育孩子严格遵守交通规则,行走时要走人行道,过马路要走斑马线,注意观察交通信号灯,做到“红灯停,绿灯行”。

2.未满 12 周岁的儿童,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;未满 16 周岁的儿童,不准在道路上骑电动车。学校严禁学生骑行助力车、电动车、摩托车上下学。如有骑行的务必严格遵守“一盔一带”,学生、家长、学校三方签承诺书。

3.教育孩子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,要文明乘车,有序上下车,不拥挤、不推搡;乘坐私家车时,要系好安全带,坐在后排位置。

4.提醒孩子拒绝乘坐无牌无证、超员超载、非法营运的车辆。



孩子的安全是我们共同的责任,让我们携手为孩子的安全保驾护航。让我们共同努力,确保孩子每天平安、健康、快乐!
编辑:郭成佐
初审:鲁光福
复审:王俊
终审:李德章 李金宏
监制:刘建忠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