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明节
安全教育



防火安全

1.森林防火人人有责。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,要积极配合学校,加强对子女的森林防火安全育;要从维护国家、集体、个人利益的高度出发,把森林防火教育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,不断强化自己孩子的防火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。

2.严禁未成年人携带火柴、打火机等火种入园;严禁带子女在野外烧烤。家长要加强对学生出行的管理,要特别注意对火源的监管,严禁未成年人利用火种燃放鞭炮、烟花、焚烧荒草等违章用火行为。

3.倡导文明环保的祭祀方式。自觉摒弃不文明的祭扫方式,不在路边、广场、山坡、树林、草坪等场所焚烧纸钱及冥物,提倡更加绿色、文明的方式继承祭拜先人的传统习俗。主动采取音乐祭祀、敬献鲜花、植树绿化、家庭追思等方式寄托哀思、缅怀故人,弘扬社会新风气。
4.如发生森林火灾,坚决制止未成年人参与扑火救火工作。

5.外出务工人员,要从关心、爱护子女的角度,落实好子女的临时监护人,可通过电话、微信、写信等多种形式,加强子女森林防火安全教育,督促子女遵守森林防火法规。
6.各位家长作为监护人,有教育管理好子女的责任。凡因教育或监管不力,导致未成年人玩火引起(森林)火灾的,其监护人必须依法赔偿损失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
7.家长和亲友在林区或山边不做随意点烧田埂草或烧灰积肥、上坟烧纸等错误和不文明的用火行为。
8.各位家长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,在森林草原防火区野外做到:
(1)不上坟烧纸、烧香点烛;
(2)不燃放烟花爆竹、孔明灯;
(3)不携带易燃易爆物品;
(4)不吸烟、野炊、烧烤、烤火取暖;
(5)不烧黄蜂、薰蛇鼠、烧草狩猎;
(6)不烧山、烧垃圾、烧灰积肥、烧荒烧炭或者烧田基草、甘蔗叶、稻草、果园草。
(7)不做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。


交通安全



食品安全



防溺水安全



防网络诈骗安全



其他安全提醒

禁止参加校外私自组织的活动,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网吧、酒吧等娱乐场所和未成年人不得进入的场所,禁止未成年人无家长监督下在外住宿,更不允许在任何场所喝酒、酗酒。
最后,希望东兴中学全体同学做一个有理想、有追求的学生,希望你们做一个有担当,有责任的东兴学生,做一个有前途、有情怀、有信念、懂感恩的东兴人,时刻记住东兴学生该有“三有”、“三能”,“三会”的品质。心系东兴、讲好东兴故事。最后,祝全校师生员工、全体家长过一个安全、文明的清明节!
编辑:郭成佐
初审:鲁光福
复审:王俊
终审:李德章 李金宏
监制:刘建忠

